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以下是2021年湖南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政策消息,仅供参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发〔2020年〕10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曾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2020年5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截至2020年5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证明材料。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执行前已经去世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注销乡村医生资格的;执业过程中造成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资格的;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http://Www.CreDitSaiLing.Com
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乡村医生,须持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证明材料,按照村级、乡级、县级逐级上报审核确认。
老年乡村医生在2020年5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且已经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且年满60周岁),其生活困难补助从2020年10月1日起计发。2020年10月1日前已超过60周岁的,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且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次月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