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鄂州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23:18:45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近日,从鄂州市委人才办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广纳贤才来鄂州市创新创业,鄂州市公安部门下发《关于开辟鄂州市人才落户快速通道的通知》,全面施行大学生“零门槛”落户政策,放开其他人才落户限制,并在鄂州市各户籍办理窗口实行“一站式”人才落户服务。

对于高校毕业生实行“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户口准入政策。即具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年龄、毕业时间、是否就业、居住时长等条件限制,均可在鄂州市主城区或集镇先落户后就业。其中,在鄂州市城镇有亲戚朋友的,可投靠城镇亲戚朋友落户;已就业且工作单位存在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各派出所设立人才集体户户头,为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落户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开辟快速通道落户。

除全面放开大学生落户外,其他四类人才也放宽落户限制。即凡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鄂州市投资、创业、经商、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通过鄂州市人才政策引进的其他各类人才,均可在我市主城区或集镇落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投靠落户,落户方式参照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申请落户。

公安部门将在各服务窗口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人才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提供便捷服务,不增设额外条件和程序,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引进人才办理落户。针对持有鄂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的人才,为持卡人优先办理临时身份证,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工作日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可预约安排专人在节假日受理。

据悉,近年来,鄂州市紧紧围绕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需要,推出以“新鄂州人”计划为引领,“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121人才池”计划、“企业千名引硕”工程、“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行动等为支撑的系列引才工程,吸引众多“新鄂州人”来鄂州市创新创业,全市人才总量已突破22万。鄂州市放宽人才落户条件,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便捷高效的户籍管理服务,旨在解除人才后顾之忧,敞开大门广聚英才、广纳贤才。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