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全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民生消费品制造基地、一流绿色石化基地、重要半导体产业基地,推动传统、高新、重化“三大板块”成形成势,打赢转型升级持久战,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人才“港湾计划”,广揽各路英才来泉创新创业。现就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领域
泉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社会民生事业和泉州科技城等各类高端科研平台紧缺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团队)。主要包括:高端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半导体、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军民融合、数字经济、都市型经济、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其中部分引才需求岗位可扫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1.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般指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为业内普遍认可,能够引领和带动泉州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管理提升,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2.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一般指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专业结构合理,合作关系稳定,持续创新能力强,对泉州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才群体。其中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
3.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指泉州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或民生领域紧缺的创新创业型“专才”和团队。
三、引进扶持政策
1.凡属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80万元购房补贴;属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支持。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2.对拥有持续创新成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每年组织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补助,可给予最高5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推荐入选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对象的,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
3.泉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配套的子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项目天使轮、Pre—A轮投资。
4.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相应享受子女入学、户籍迁入、医疗保健、进修培训、职称评聘、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以及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等优待。
5.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还可叠加享受工作地的县级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支持政策。
四、引进申报
凡有意来泉州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填写《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意向申报表》(可进入网址www.qzgccrc.com下载),通过电子邮件申报、来信来函申报等方式进行意向性申报。经对接与泉州有关企事业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后,对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要求,填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项目成果、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县(市、区)人社局、科技局报泉州市人社局、科技局。对暂时没有合适引进单位的人才(团队),可由泉州市人才发展促进会先行组织引进预申报。申报常年受理,适时集中组织评审。
泉州市人社局、科技局将对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团队评审规定,组织评审认定人才和团队的层次,待人才和团队落地后按相应标准兑现政策待遇。未能纳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的,由市、县两级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