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留学人员落户办理条件
来厦门创业、工作或自愿来厦门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厦门。
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下列的技能人才可落户厦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符合条件下列的技能人才可落户厦门思明区、湖里区: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在厦连续缴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厦门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厦门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3)本人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选拔赛奖项的,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落户厦门。
干部调动落户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注: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
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注: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
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1、在厦门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含创业);
2、在厦门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业);
3、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厦门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4、在厦门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一)在厦门市,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厦门市经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含重点与一般)就业,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应届)。
要求说明:
1.收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年薪(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为凭计算)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收入限制。
2.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指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
4.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员工按条件一进行申报;一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按条件二进行申报;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可自由选择条件一、二申报。
5.人才落户由人才所在企业的人事干部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