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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08:22:06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了区别其他引才方式,“柔性引才奖补计划”的申报条件也“划定”得比较明确。

以自然年度为申报周期,以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我市的,且该人才的人事关系、社保医保登记及原工作地点等不在镇江市内的域外人才为申报对象,对其年薪超出15万元的部分按比例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同一人才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为更好地发挥人才优势,该计划还明确规定,获得过柔性引才补助的人才符合申报“金山英才”计划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并优先考虑。

其实,镇江市一直十分注重人才引入工作,在人才购房、人才落户等方面,给予诸多优惠政策。

精英人才购房补贴

2018年11月,《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新鲜出炉,将分别给予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博士毕业生15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报对象

在本市企业(须依法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补贴标准和期限

分3年给予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人15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按照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的比例予以发放;

如申请人在此期间,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进行房屋交易,则后续补贴停止发放。

相关要求

申请人须是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购置房屋前补贴申领人名下没有任何拥有产权的住房);

所购房屋需坐落为市区范围,包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所购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18年8月10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9日(含当日),网签时间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之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上浮50%。

高校毕业生购房契税补贴

1月30日,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就契税补贴政策条款作具体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来镇就业5年内,在镇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补贴。

适用范围补贴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与镇江市市区(包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用人单位(包含机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金;

初次来镇就业创业并在镇江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不满5年;补贴申请人姓名需和购房合同上购房人姓名一致。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认定标准为“购置房屋前补贴申请人名下没有任何拥有产权的住房”;

所购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18年8月10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9日(含当日);

房屋坐落为市区范围,包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人才落户政策

镇江市降低毕业生落户门槛,年龄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可先落户后就业。市和各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建立集体户,保障毕业生落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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