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扬州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21:06:39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贯彻省委“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和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市“两会”精神,增强招才引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宝应县人社部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企业基础性人才引进工作。

一是摸排企业基础性人才需求。基础性人才需求是人才中心招聘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方向标,通过征集、汇总、分析,2020年我县基础性人才需求主要偏向理工科,专业集中在电缆、电气、机械、机电、高分子类,人才中心将与省内各高校对接,有的放矢的合理规划招聘线路与招聘方式,为我县企业招聘所需人才搭建平台。

二是搭建空中双选网络招聘平台。疫情防控期间,人才中心改进招聘组织形式:一是通过企业HR微信群、QQ群等,及时发布省内外各大高校近百网上招聘信息,让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开展网上招聘;二是通过宝应大学高考网面向社会发布宝胜、森萨塔、康尔富等23家企业,300多个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搭建网络招聘平台。宝胜集团、森萨塔、中宝制药等公司已通过网络平台招聘,收集电子简历、远程视频、电话面试等方式达成就业意向60多人次。

三是积极落实人才政策。按照县委文件精神,人社部门及时发布人才资助申报通知,主动与企业对接申报工作,一次性告知申报要求,优化程序,减化企业提供材料。同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及时进行信息比对与审核,确保将人才资助及时发放到位。

扬州市:对引进的省外、海外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高层次研发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扬州投资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扬州工业支柱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引进的急缺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等,在连续3至5年内将分别给予每月1000至4000元津贴补助,在购房时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同时,每年评选出5至10名业绩突出的创业优秀人员,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资助。详见《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扬府发〔2008〕111号)服务热线:87866332
扬州经济开发区:实施“领军型国际化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计划在3年内引进15名领军型国际化创业创新人才。被评定为重点推荐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特别优秀的给予200万元的扶持资金;被评定为优先推荐项目的,给予50万元的扶持资金;提供100-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为创业创新人才或者团队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处于孵化期的项目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先征后返还,从第四年开始项目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内给予50%的返还;对创业企业和创新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应征所得税;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权威部门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在本市购房的创业人才,按实际购房价格的50%给予安家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本市购房的创新人才,按照合作企业实际支付安家费用的50%向合作企业提供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详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国际化创业创新人才”的实施意见》(扬开管发〔2008〕116号)服务热线:8796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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