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青年创业联盟规章制度(八)

发布时间:2023-09-16 19:35:04
青创业联盟规章制度

一百三十九条 由人事部负责制定人员考勤表,记录每次应参加会议和团队活动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

一百四十条 每次会议和活动迟到者,扣除考勤积分分,请假者扣除积分分,无故缺席者扣除分(特殊情况除外),队员迟到超过三次主席团、人事部给予相应批评和处理,无辜缺席超过三次人事部则可认定队员主动退出,积分为以后相关人事调动和终评比提供参考,并且于每学期末人事部公开公布每位队员的考勤积分排名。

一百四十一条 为提高队员积极度,团队实行绩效分制底分红制度,量化队员的业务能力,每名队员的拥有绩效分底分为,绩效分的主要与日常团队的创业实践项目的贡献度、团队参加商业比赛的贡献度、现有业务的发展、考勤积分等挂钩,具体加分机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此外,若绩效分达到团队每的平均水平,考勤分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绩效分,具体折合比例适情况而定。

一百四十二条 绩效分直接与团队终分红、表彰大会礼品的发放、荣誉证书、人事调动等相关。

一百四十二条 由于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绩效分的得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由各个项目的负责人核查监督,最终由人事部核算,财务主管以及主席团审查、确认。

八章保密制度

一百四十三条 为保守团队秘密,维护团队的发展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百四十四条 全体队员都有保守团队秘密的义务,故意或过失泄露团队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分和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一百四十五条 团队的机密包括团队日常各项活动的文件、策划等具体情况,团队队员的详细信息等。

九章:奖惩制度

一节 总则

一百四十六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队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百四十七条 对队员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一百四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团队全体队员。

二节 奖励

一百四十九条 本团队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大会表扬;

、奖金奖励;

、礼品奖励;

、晋升提级。

一百五十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队员应给予奖励

、遵纪守法,执行团队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无出现事故;

、率先完成团队的各项任务计划;

、积极向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团队采纳;

、全各项会议和活动无缺勤记录,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维护团队利益,为团队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其他对团队作出贡献,主席团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百五十二条 奖励程序如下

、队员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团队人事部审核;

、主席团批准。

三节 处罚

一百五十三条 队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