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发布时间:2023-09-13 06:35:34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xx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制度。

三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机电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全体干事),各班班长团支书。

四条 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统一协调、指导、检查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

二章 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具备坚定的产主义信念,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与公关能力和文字概括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健康、高雅的业余活动,自觉抵制腐朽的生活方式。

三章 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学生干部原则上每改选一次。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应向上级主管组织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一、学生自荐:向院有关领导递交自荐书。简介兴趣爱好、专长、优缺点,以往工作经历、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参与管理和锻炼的信心。

二、组织推荐:班级班委会在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组织纪律性、办事能力、学习成绩等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选拔。

三、民主选举:推荐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主席团向院团委推荐。

五、经选拔的学生干部,将以学生干部达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严格考核,重点包括:会议出勤、会上表现、工作完成情况等。

四章 学生干部的培养

一、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炼的方向与途径,形成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

二、发挥例会作用。例会分为:

、学院团体例会:

参加人员:院党组织领导、院团总支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一至大三所有班级班长、团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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