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退役士兵学员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进教育培训与就业的紧密度,每年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公布80多项专业提供退役士兵选择报读。建立符合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由有关部门、企业和学校组成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共同研究退役士兵学员培训和推荐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各承训机构主动与企业沟通,帮助学员联系就业实习岗位,实现培训与生产岗位对接,拓宽学员就业渠道,坚定学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信念,促进退役士兵学员稳定、优质就业。全省有14186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有参加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100,双证(职业资格证和毕业证)获取率92%,就业率先96%。
三、创新工作方式,从宽领域服务退役士兵
全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退役士兵看做政府需要予以特别优待、关注的社会公民。建立了复员退役军人之家制度。2012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召开了全省创新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惠州市建立复员退役军人之家的做法,为退役士兵搭建了安置政策宣讲、接受诉求反映、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就业信息交流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了领导干部帮扶联系制度。
惠州市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联系8位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市委常委各联系5位重点优抚对象,县处级干部各联系3位重点优抚对象。博罗县2307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一对一的帮扶。建立了烈士战友祭扫烈士墓制度。惠州市每年组织200多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战的退役军人到中越边境扫墓,既满足了退役军人对战友的思念之情,又体现了政府对退役军人的体恤关怀。
四、制订配套政策,立足改革平稳过渡
广东省在推进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过程中,注重新旧政策的衔接,确保了安置改革平稳过渡,有效地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在消除城乡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待遇差别方面,广东省人民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14〕58号),从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始,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不再与其入伍时的户籍性质挂钩,而是与其服役贡献挂钩,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待遇。,全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7.25亿元。
在规范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方面,广东省民政厅、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退役士兵可易地安置的六种情形,规定了申请易地安置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制发了全省统一的《异地入伍退役士兵入户介绍信》。每年全省办理60多宗。在开展教育培训方面,制发了《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广东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了《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广东省2013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2013年广东省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简明流程》。
全省统一退役士兵报读中高职业院校的时间。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面,全力以赴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岗位。,全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607人,其中,政府安排工作岗位382人;选择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225人。严格按照《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工作规程》操作。
凡是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不论困难大小,都坚决依据政策,认真抓好落实,不讨价还价,不短斤少两;凡是政策规定参照执行的,不降低标准,不变通打折。每年百分之一百完成任务中央下达年度伤病残接收安置任务。
惠州市统一了办事办文格式,印制了《惠州市退役士兵接收证明》、《惠州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换领地方机动车驾驶证介绍信》、《惠州市退役士兵复户介绍信》和《关于统一使用惠州市退役士兵保险关系接续介绍信的通知》,退役士兵回乡报到后,根据自己就业创业的需要使用安置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信函,享受各种优惠、优待待遇,既方便他们办事,又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