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安徽省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工资怎么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3-09-21 20:33:17

企业人员或者是公务员,他们达到了法定年龄就会宣布退休,退休之后也会有养老金领取,但必须要缴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都比较关心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小编为各位退休人员整理了安徽省退休工资如何计算相关的资料。一起看看。

据安徽省人社厅网站7月10日消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悉,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5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4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国家综合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了今年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与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比例保持一致。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批复精神,安徽省既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

定额部分为45元,比去年提高5元。

挂钩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与去年保持一致。

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此外,经安徽省政府同意,今年安徽省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调整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让广大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了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障了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权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此高度重视,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在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和230元,在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此外,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按平均额度予以补齐。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平稳进行。要严格按照省统一规定,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7月8日

附:安徽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问答

一、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背景是什么?

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实现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特别是在今年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的情况下,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更是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安徽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继续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安徽省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连续第4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342万退休人员受益。

二、安徽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对调整对象、执行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来源等做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调整要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三、怎么理解今年的调整水平?

国家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涨幅、老年人口规模、人口老龄化速度、缴费人数与领取待遇人数的抚养比等因素的情况下,决定总体调整比例与2018年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这样的安排,既能让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充分考虑退休人员长远权益,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续。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提出“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

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从1月1日起。参加养老金调整的人员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员,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待遇调整。这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待遇确定机制决定的。按照现行制度,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同样实行与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个人缴费情况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简单的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而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在退休时已适当分享上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按照这一原则,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将范围确定为上年底退休人员,避免当年退休人员既享受上年工资增长,又享受当年待遇调整的情况,以体现公平。这也是在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一贯做法。

五、定额调整水平标准是多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体现公平性。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六、挂钩调整如何确定?

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长缴费、多缴费的人员多调养老金。

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社保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或补助)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见角进元)。

七、退休人员的高龄倾斜标准如何确定?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的标准不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标准仍保持在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倾斜标准由去年的80元、110元、160元、200元调整到100元、130元、190元、2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八、调整养老金的资金保障措施?

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九、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目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正在调试发放系统,调度落实资金,抓紧组织实施,确保7月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1月1日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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