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退休工资是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的,工作时间越长,则退休工资就越高,反之则越低;而事业单位的退休工资是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的,和公务员的一样工作时间越长,退休工资越高。那么2018年安徽公务员退休工资新规定,安徽公务员退休工资有哪些新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公务员退休工资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国务院在上述文件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随后,按照国务院部署,各省市相继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在此基础上,近期一些地区进一步细化了“养老金并轨”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
今年9月,安徽省出台《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范围、养老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基本养老金计发、待遇支付等作了细化。
安徽省规定,机关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之和。同时,机关技术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除了安徽外,今年9月,广东省公布《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填表说明中指出,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不含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浙江、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广西等省份也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中。
实际操作中仍缺乏先例“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后,对个人收入会不会有影响?在去年1月国务院发布养老金并轨改革决定的当月,《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出台,文件要求,2015年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
某西部基层公务员钟民(化名)告诉记者,去年8月开始涨工资,两个月后正式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对比工资调整前,每个月收入增加了8元,影响不大。
有些公务员可能多一点,前后对比可能会多出几百元,整体影响也不太大,钟民称,事业单位人员可能涨得多一点,因为他们此前就已经开始缴纳社保。
公务员收入中除了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和年终奖,这部分收入是否也将纳入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中呢?
钟民所在的西部省份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需纳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但据钟民介绍,主要是每个月呈现在工资条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终奖并没有纳入进来。
“我们没有年终奖的说法,只有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一次性发放相应的工资,根据每个人的级别不一样,绩效奖金也不一样。我作为基层员工考核合格的话,一般在一万多元。”钟民说。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在东部某省机关单位工作的张斌(化名)向记者介绍,目前的工资主要包括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年终奖金,其中,年终奖金包括三大块,分别是年终考核奖、重点项目推进奖、13个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一般总共会有两到三万元。
虽然该省同样将“国家统一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中,但据张斌介绍,此前年底一次性发放的两万多元没有算到缴纳社保基数里面。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是辩证关系,缴费基数大,费率就可以适当降低,缴费基数应该包括所有发放的工资总额,西方国家有工资报告制度,政府比较好掌握情况,中国目前是地方统筹,但是,趋势是建立工资报告制度,正在逐步规范。
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并不会产生影响。杨燕绥说,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分别对应了3个不同的、相对独立的基金。
公务员反应“在职公务员:“想不到并轨时间比通知早”“没想到这次文件会这么快,居然连过渡期都没有,感觉比广州深圳的汽车限购政策还要意外!”位于公园前的广州市某职能部门的一位科级公务员告诉记者,今年三十岁出头的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养老并轨”的心理准备,但对于这份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信息还是感到“意外”。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早于文件2015年1月3日的发布时间。
而《决定》中涉及改革的人群主要分为三类,改革实施前已退休的,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以及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而影响最大的当属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这个人群,也就是目前在职的绝大多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采访中多位公务员表示,他们更关心“过渡金”的发放以及视同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是否能够有效地维持现有的养老金水平不变。
“正办退休处级干部:“为稳人心养老待遇不会降”“只要和机关公务员一起改革,我就不太担心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会大幅下降。”昨日,正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广东省政府某直属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王先生表示,虽然他还有两年才到60岁的退休年龄,但由于近年来身体欠佳,加上已经有42年的工龄,他于去年下半年正式向单位提出退休的申请,“现在手续还在办,也不知道哪个阶段了,估计是没赶上去年10月1日的‘大限’。”
然而,王先生对于今后的退休待遇并不表示担心,他认为,为了保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稳定,养老待遇下降的可能性不大。
而家住芳村的荔湾区某街道办原负责人林女士去年9月刚办完退休手续,对于这个决定,林女士并没有庆幸自己“退得早”,虽然《决定》中明确,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将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但“改革后这部分人肯定是越来越少的,今后也可能越来越不被关注”。
而在海珠区政府某下属单位工作了15年的公务员叶先生表示,对于“并轨”,他更关心是否会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同样作为处级,我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也就一万出头,远远低于同等级别的国企中层,甚至民企中层,如果还要从中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那不是等于变相降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