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师的工资待遇持续改善,职业地位不断提高,职业幸福感越来越强,中国的教育事业定会大有希望!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听取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调研督查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都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尤其要加快进度,各地要定期向教育部、财政部报告落实情况,国务院适时开展督查。要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本文小编将为你整理一些关于云南教师工资上调的最新消息及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记者从云南省深化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云南省已完成“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等相关准备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首次评聘,初步实现制度入轨;自2017年转入常态化评聘。
云南省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首次职称改革时建立的,分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中学教师最高职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职称只到小学高级教师(中级),存在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衔接不够的问题,不利于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和积极性的发挥。
会议明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是4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并为一个职称系列,即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职称档次依次设置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正高级教师(正高)5个级别;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按照突出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的导向要求,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业内评价机制。
日前,云南省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8万人,其中,中小学教师专业人才45万人。中小学教师是云南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怀,改革的实施必将极大促进云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