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改革重点是科学考查的关键
科学选才,促进公平,是本次高考改革的主线,也是科学考查的基本要求。为了实现科学考查,必须准确把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文理不分科改革等重大举措的要义和关键,科学制定考试标准,科学命制试题。
(一)立足新课标科学确定考试内容
考试的目的直接决定了考试内容的选择,新的课程标准为内容科学选择提供了基础和保障。本次高考改革与基于核心素养的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基本是同步的,而两者都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统一于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总体布局之下。学业水平考试规定的内容领域应该与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领域保持一致。两者高度一致,可以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学校教学的反拨作用, 引导学校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领域或主题组织教学活动;可以向学生报告学业成就, 提供各部分课程内容学习情况的诊断信息;可以有利于高考有效运用学考的考试结果,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和选拔人才。根据高考的性质和功能,高考三个统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也要基于新的课程标准,根据高校的教育教学需求来确定。
(二)围绕学考改革科学设计考试
本次高考改革的一大突破是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功能的重新定位。它一方面继续发挥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作用,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并将其成绩作为高中毕业的依据;另一方面它又成为高考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合格考成绩合格是报考相应等级考科目的必要条件,而等级考的成绩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这一创新改革,对于考试本身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为了充分发挥新学业水平考试的作用,必须科学制订学业水平考试的标准。
教育考试的意义在于推测考生的心理结构, 根据考生在考试中表现出来的行为, 推测考生在非考试环境中的行为。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决定了其重要的功能之一是,将考试结果用于对考生的学习情况做出诊断, 并由此推断区域、学校的教学质量,推测考生是否适于接受进一步学习或者是否适于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因此, 考试内容的选择既要与诊断的要求相关, 也要与高一级学校的学术环境相关。
就合格考来讲,首先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将考试内容定位于各学科的必考范围,考查目标基于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其次,合格考考试要定位于标准参照,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既不能为了迁就实际的教学水平而降低标准,也不能因为学生的学业考试表现优异而提高要求。这是基于课程标准参照进行考试的要义所在,也是确保高中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在新高考改革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考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又增加了高考依据功能。所以学业水平等级考的6个学科的考试内容,要依据课程标准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具体要求予以清晰确定。同时,还要科学研制等级考的考试能力标准层级及其具体内涵、行为表现标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考生群体的学业水平都不会完全相同, 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如果要通过准确地标定每个学生的学业水平, 要根据考试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对试卷结构、试题类型、不同水平的试题数量的范围等进行科学研究和确定,确保考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否则, 考试获得的关于考生的信息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得不到充分开发和利用。换言之,编制科学的考试标准就是为了保证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既要与等第的划分要求、高考依据功能相一致,也要满足课程标准的规定, 最终是为了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基于标准考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不断完善高考评价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全国统一高考将主要依据普通本科院校的人才选拔要求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在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注重学科知识的联系和融合,注重必修与选修内容的有机融合;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学习所必需的能力,考查考生的应用能力,考查学生思维的深刻性、灵活性和独创性,引导考生自主思考、独立判断,引导考生养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良好的学习态度,引导考生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据此,教育部考试中心专门成立考试内容改革专家委员会,提出了“一核四层四翼”的高考评价体系框架,旨在科学地、系统地解决高考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该体系框架的“一核”指的是高考的核心功能: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这里将高考的重要使命、基本功能和现实需要科学地凝结在一起,主导着高考内容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四层”指的是考查内容: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四翼”指的是考查要求: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几年来,“一核四层四翼”高考评价体系在理论上不断丰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实践证明,这一体系构建是科学的,符合《实施意见》的要求,是我国在教育考试评价方面的一大创新,为新的高考改革提供了科学理论支撑和实践。当然,随着高考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核四层四翼”的评价体系还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深化建设和完善。
(四)科学认识和处理文理不分科问题
高考取消文理分科是本次改革的一大突破。文理不分科的高考模式,对于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和新课程标准的变化,实行不分文理科的全国统一高考以及学业水平等级考试,都要重新构建学科考试的知识及能力体系。
首先,相比过去高考中的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等级考实行分科考试,单独成卷,而且每一学科考试规定用时也明显增加,试卷容量也就会相应增大。这样就给每一学科释放了更大的考查空间,更加有利于考查考生的相关学科的能力和素养,有利于提高每个学科考试的信度和效度。过去,在综合科目试卷中,三学科试题混合编排,受考生答题顺序差异、跨学科综合题等因素影响,存在着综合科目考试分数不能清晰反映被试的各相关学科真实学习水平的问题,无论对个体还是对群体都制约着学科评价的准确性。学业水平等级考的分科设计,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