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一、历史沿革
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西南局、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和重庆市共建的管理模式。“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在全国政法院校中率先开办法学及哲学、国际共运史3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招生人数占全国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全国首批刑事侦查专业本科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全国首批试点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3种类型;同年10月,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西南政法大学协议。
二、发展现状
历经65载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现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法学院13个学院,具有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及自主招生资格。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5000余人。学校举办的“天伦杯”全国政法院校辩论友谊赛是国内高校影响力较高的辩论赛事;学生辩论队先后获得第八届中国名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冠军、全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冠军、“创想青春--2010两岸四地高校世博辩论大赛”冠军。校艺术团曾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世界合唱比赛银奖、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优胜奖等多项殊荣。学生在排球、田径、篮球、武术、体育舞蹈、健美操等全国比赛中也屡创佳绩。
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包括全国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特支计划”首批青年拔尖人才等;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
学校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1个博士点、38个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23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