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政策

2019福建国企改革最新消息,福建国企工资待遇标准(三)

发布时间:2023-09-14 03:47:01

六、促进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十三)优化布局,打造龙头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实施集聚发展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向我省主导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一批相同的产业、相同功能的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有效资源,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建立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清理退出一批低效无效的国有资产。调整资本布局、促进资本流动,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继续发挥国有企业在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强化项目带动,国有企业要引领投资建设一批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明显的重大项目;加强“三维对接”,积极牵引重大项目在我省落地建设。推动同级国有企业集团之间,各级国有资本之间交叉持股、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具有优势的国有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着力打造龙头企业。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我省国有经济布局从传统产业为主向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基础设施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转型。

(十四)抢抓机遇,鼓励国有企业“走出去”发展。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的对接融合。加强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建筑施工、基础设施、钢材、水泥、清洁能源、船舶修造、交通物流和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抓住新兴国家发展催生的市场机会,鼓励企业在客户市场所在国设立贸易窗口,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服务基地,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到港澳投资,建立国际化经营平台。充分利用我省对台的优势,加强电子信息、交通、旅游、民生、金融服务等领域的闽台双向投资合作,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贸合作格局。通过全方位对外开放,推动我省国有企业从国内化经营向国际化经营转型。

(十五)创新驱动,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创新企业体制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大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鼓励企业搭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原始创新、引进创新、集成创新等方式,催生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鼓励国有企业搭建众创、众筹等平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融入“互联网+”发展战略,聚焦供应链和价值链,积极构建电商平台,围绕用户需求,紧跟“中国制造2025”和制造业服务化大趋势,从单纯卖产品转变为“产品+内容+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不断开拓新市场,创造新需求。推进管控模式创新,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化竞争的内部管理机制,继续推进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创新,积极开展行业对标和咨询诊断活动,持续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创新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推动我省产业水平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

七、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六)有效制衡,强化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主体。着力防范决策、财务、市场、运营、法律、道德等风险,完善企业内部各类监督协调机制,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切实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制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实效。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大力提升企业合法合规管理能力。

(十七)健全制度,完善出资人监督。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试点工作,强化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加强出资人外派监事会工作,强化当期和事中监督,注重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将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以及非主业、非控股、境外投资项目作为监督重点。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办法,落实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强化专业检查,加强对执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监督。

(十八)整合资源,协同外部监督力量。大力支持审计、纪检监察和巡视等监督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建立外部监督协同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与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牵头建立各类监督合作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九)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的追责和倒查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八、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二十)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制定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将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人员经费保障等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中,做到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坚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建党、从严管党,制度治党、从严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要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推广“133”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意识。要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二十一)人才兴企,加强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着力建立五支骨干人才队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业绩导向,着力打造一支具有高度忠诚、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责任担当的企业家队伍;坚持走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子,着力打造一支勇于创新的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坚持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着力打造一支精通资本运作的骨干人才队伍;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国际化经营人才队伍;坚持企业实践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十二)落实责任,全面建设廉洁国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党内关系正常化,实现抓早抓小的经常化、制度化,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干部的日常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四种形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反“四风”要求,努力形成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十三)凝心聚力,打造优秀企业文化。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企业的核心理念、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根植于员工之中,变成员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传统优良作风,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诚履职,建设廉洁国企文化。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形成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乐于奉献、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九、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十四)积极引导,形成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合力。要全面正确评价国有企业,加大对国有企业和企业家的舆论宣传力度,树立好形象,激发正能量,营造有利于保护企业家的首创精神、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鼓励改革、鼓励创新、鼓励探索、鼓励实践,广泛调动积极性,形成改革争先恐后、创新涌泉迸发的局面,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登上新台阶。

(二十五)主辅分离,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关停企业和空壳企业清理退出。建立改革成本分摊机制,改革成本由公共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企业共同承担。对企业办社会进行彻底剥离,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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