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蚌埠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蚌埠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蚌埠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1、蚌埠最低工资标准2020调整最新消息
蚌埠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50元
近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第60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昨日,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已定,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1350元/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1次,昨日,省政府发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依照往年惯例,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标准在15%-20%左右。因去年未调整,本次的调整幅度约在29%。”市人社局仲裁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50元/月,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调整至1250元/月。
据了解,此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分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4个档次。我市执行的标准为市区1040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930元,此次调整,我市市、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均在300元以上。
最低工资上涨最主要的受益人群是哪些?据该负责人介绍,基层特岗人员、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等工资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密切相关的人群,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员应该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涨的最直接受益者。
在全省,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市区每人每月达到1520元,比调整前的1260元提高了260元。位于“第二方阵”的则是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铜陵市区,达到1350元。亳州市区等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250元,濉溪县等地上调至1150元。在合肥,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250元,比之前的930元提高了320元。
B计时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3元
最低工资标准除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外,还采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此次上调,合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也在上调,市区达到每人每小时16元,提高了3元;四县一市每人每小时13元,也提高了3元。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工资水平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息息相关。对于合肥来说,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20元,有利于进一步缩小与一些发达地区的工资差距,吸引更多外地劳动者来肥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