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赤峰最新最低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一、2020年赤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赤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4元/小时。
二、最低工资构成要件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以上介绍,2020年赤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4元/小时,赤峰市的单位和企业都要遵守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