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烟台最新最低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仅供参考。
2020年烟台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山东烟台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这是山东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山东还同步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1元、17.3元、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5%,这两项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此外,山东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3%。
2020年烟台市目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
1.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1元。
2.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73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3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