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它是存储备用基金的一种形式,以此为基础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于1992年。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14.6万亿元,扣除提取总额后的余额约5.8万亿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目前,全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最高不得超过12%。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关于泉州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及上限调整政策相关信息。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执行时间、申报办法如下:
2018年度泉州市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915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80元。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65915元÷12×3=16479元。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6479×12%+16479×12%=3954元(四舍五入)。
下限标准: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500×5%+1500×5%=15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380×5%+1380×5%=138元。
执行时间
执行上述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的时间为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申报办法
单位经办人员可到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qzgjj.quanzhou.gov.cn)下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年度调整表》,输入职工姓名、个人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原个人缴存基数、原个人实际工资、原月缴存额、现个人缴存基数、现个人实际工资、现月缴存额,打印盖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一并送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办理,或到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申报业务”模块申请单位年度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