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于2017年年底发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方案》指出,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0年中考将采用新的计分方式计算中考成绩。
新方案将现行的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全科开考,分书面考试、操作考试和考查三类,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分值如下表:
录取依据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
作为录取依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公共科目和选择科目组成,其中:
公共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理科实验,满分为440分,以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选择科目为: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选一;地理、生物两科选一;物理、化学两科选一;满分300分。录取时将考生各科等级折换成录取分,由计算机自动选取每个组合中的最高一科录取分计入总成绩。最高等级录取分为100分,次高等级录取分为97分,每级分差为3分,基础录取分为40分。各等级对应录取分如下表:
等级 | A1 | A2 | A3 | A4 | B1 | B2 | B3 | C1 | C2 | C3 | C4 | D1 |
录取分 | 100 | 97 | 94 | 91 | 88 | 85 | 82 | 79 | 76 | 73 | 70 | 67 |
等级 | D2 | D3 | E1 | E2 | E3 | F1 | F2 | F3 | F4 | |||
录取分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从五个维度分别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公民素养维度不限比例,其余维度A等级占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级占50%?55%,C等级占15%?20%,严格控制D等级。按照每个维度A等4分、B等3分,C等2分,D等1分计入总成绩,五个维度满分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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