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教育局了解到,2018年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正在拟定,将强化对各县(市)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对照近年来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情况,‘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跨行政区掐尖招生’等问题较为突出。”针对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将在今年全市的中小学招生中使出“重拳”监管。
而此次监管的重点将是跨行政区域的“掐尖”招生。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须制定落实“十项严禁”工作方案,完善措施,压实责任,与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而校长将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含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针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
同时,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杜绝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礼券等财物;杜绝生源学校参与、协助招生学校或个人组织的违规招生活动。
特别是针对“热点学校”招生合肥市还将实现全过程监督。“2018年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正在拟定中。”市教育局表示,将紧盯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各县(市)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重拳”必须有相应的惩处措施。市教育局表示,将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晨报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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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合肥市区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已正式启动,昨日,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10道市区中考理科实验操作题,中考生们可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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