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十项严禁”。对照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招生情况,“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跨行政区掐尖招生”等突出问题,为确保2018年招生工作稳定有序,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做好规范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
据悉,教育部文件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情况,提前谋划2018年区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落实“十项严禁”工作方案,完善措施,压实责任,与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市教育局表示,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含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针对我市中小学招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做到以下“六个杜绝”: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杜绝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礼券等财物;杜绝生源学校参与、协助招生学校或个人组织的违规招生活动。
记者获悉,2018年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正在拟定,市教育局将紧盯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各县(市)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市教育局将2018年招生情况纳入年度规范办学行为和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教育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