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合肥市将重点监督“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3-09-22 03:38:13

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18年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正在拟定,将强化对各县(市)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并且,将2018年招生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提前招生、考试招生问题突出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对照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招生情况,‘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跨行政区掐尖招生’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市教育局表示,招生工作政策性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做好招生工作是惠及人民群众、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促进社会稳定的有力体现。

“为做好2018年的招生工作,教育部高度重视,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十项严禁’,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有序。”

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前谋划2018年区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市教育局要求,制定落实“十项严禁”工作方案,完善措施,压实责任,与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根据规定,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含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针对我市中小学招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

同时,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杜绝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礼券等财物;杜绝生源学校参与、协助招生学校或个人组织的违规招生活动。

“热点学校”招生将全过程监督

“2018年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正在拟定中。”

市教育局表示,将紧盯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各县(市)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市教育局将2018年招生情况纳入年度规范办学行为和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教育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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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并要求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在中考方面,提出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同时,要求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018年,教育部门还将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对于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通知》明确提出要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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