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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最新婚假规定,拟取消20天晚婚假

发布时间:2023-09-20 08:54:44

 近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明天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修改后的条例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

  《草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根据国家政策,《草案》删除了有关晚婚假规定,安徽省的婚假或将由原来的23天缩短为3天。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产假,《草案》也作出了修改,根据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新条例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起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31省婚假出炉5省晚婚假取消安徽暂定20天

  在广东等省落地了“普遍二孩”政策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也在昨日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审议。根据草案,备受关注的20天晚婚假被取消,符合政策的产妇能在国家基础假期的基础上享受到延长60天产假的优待。草案还对二孩后再生的条件进行了明确,比如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可以生育一胎。如果修正案通过,未来也许出现一对夫妇带着5、6个孩子的超级家庭。

  政策变化

  [二孩]生两个孩子取消审批

  据了解,修正案草案对原条例做了十处修改,并删去了原来的三条内容,如果在今日的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将即时生效。其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成点。草案提出,未来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要主动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果生“三孩”就必须要申请准生证,也就是审批,与之前二孩审批政策类似。

  [再生]三种情况可生“三孩”

  提倡生两个,也就意味着有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再生“第三个”甚至更多。草案中将“再生”条件限定为三种情况。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就可以申请再生一胎。

  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可以申请再生。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的再生就是再生一胎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一胎是一个孩子还是双胞胎甚至多胞胎。可以想象,未来出现“4+x”个孩子这种超级家庭是有可能出现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在草案规定这三种再生条件的同时,原条例的十一种申请再生的情况因不符合新规被删除。而在昨天的分组讨论会上,有的组成人员建议,如果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依法有了三个孩子,另一方没有孩子的话,应当考虑也可申请再生。

  [避孕]怎么避孕自己说了算

  条例中,删除关于接受避孕检查、提倡长效避孕措施等条款,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也就是说,之前出现的带有强制色彩的“上环、结扎”等词汇很可能将作古。当然,如果公民自己愿意,医疗机构也会提供相关服务。此外,由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与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相违,删除了原条例中关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及违约金的条款。

  福利变化

  [产假]女方产假延长60天

  根据之前的政策,我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加上30天晚育假和30天独生子女假,就是158天。如果发生难产、剖腹产等情况另有假期规定。草案修改后,只要符合条例规定政策生育的,不受晚育独生限制,女方在享受国家基础产假的基础上延长60天。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读该政策时点出,这条政策将产假福利进行了最大化,惠及的人群比之前的符合“晚育独生”条件的人群大大增加。而我国其他省市延长产假为30-90天,比如河北是90天,而湖南与我省一样是60天。男方护理假没有变化,为10天,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20天。但分组讨论会上,有人也提出疑问,由于每个省的规定不一样,“异地”的概念需要细化,否则会不明晰。比如,广东省最新通过的条例修正案,男方护理假就延长到了15天。

  [婚假]婚姻法或会作出调整

  对于现在还没结婚的大龄青年来说,真正“郁闷”的时候到了。草案中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条款,晚婚延长的20天假期被取消。不管你是40岁大叔还是20岁的小姑娘,婚假都是三天。不过,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计生条例取消的晚婚假,但也许未来国家会对婚姻法中的假期规定作调整。大家可以守着希望等一等。

  [独生]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由于现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正案生效以后,对放弃生育的不再奖励,也不再有独生子女光荣证这一说。但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依然可以申请领取光荣证,并享受与原条例相同的奖励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优待。

  处罚变化

  [处罚]超生还是要缴纳罚款

  根据草案,不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年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按家庭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服务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除了罚款外,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交纳3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用自理。此外,进行虚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有关部门将依据职权对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产假是怎么算的?

  原政策:基础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独生子女假30天

  新政策:基础产假98天+延长假60天(符合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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