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
如一个本科生军队定位为副连职,地方为科员级,13级,比大专生高一级,大专生,军队级别定位正排级,但很快就会晋升副连职,所以实际上又比中专生高。
“级别”的“称谓”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下面就“既简单又复杂”的这一问题以自己的体会作以解释:
省部级——是指省级和国家部委级领导干部的统称;
省军级——已经成为历史,在五十年代末至“文革”后的七十年代有这样的提法,是随着国家行政大区的撤消和规范直辖市、省、自治区与国家部委的关系后消亡的;
司局级——是指国家部委下属的司和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属的局、厅;
地市级——是指省、自治区直属地区级的市,同国家部委下属的司及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属的局、厅同级;
县市级——是指非省直属由地市级管理的县级市;
县处级——是指非省直属由地市级管理的县和国家部委下属的司及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属的局、厅下属的部门;
镇科级——是指非省直属由地市级管理的县和县级市下属的镇、乡、局等单位的领导干部。
另外
县团级——是最广泛使用的称谓,等同于县处级。本人分析,有可能将来成为历史的称谓。
地师级——是最广泛使用的称谓,等同于司局级和地市级。本人分析,有可能将来成为历史的称谓。
其他
局级——属于比较广泛的称谓,也可能属于国家部委下属的局和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属的局;还可能是县和县级市下属的局,此称谓不严谨,建议不要用;
处级——属于比较广泛的称谓,也可能属于国家部委所属局和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属局的下级机构;还可能是国有企业的部门和地市级所属局的部门。此称谓不严谨,建议不要用;
区科级——比较广泛使用的称谓,后来被镇科级取代。
有可能我的意见与许多同仁相驳,但是我认为,我们都一样是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