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并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请自备):
◆小学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教师专业素质;
③艺术技能;
④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情景测试;
④特长展示。
◆电子商务专业
①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
②仪态仪表和口头表达;
③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
④知识视野;
⑤团队意识和团队协作。
◆艺术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教师专业素质;
③艺术专业技能。
其中艺术专业技能面试考试内容:声乐(演唱作品一首)、器乐(演奏作品一首)、舞蹈(作品表演),三者必选。占分比例分别为:声乐35%,器乐35%,舞蹈30%。注:器乐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体育教育专业
健美操方向:①基本形态②专项素质③成套动作
网球方向:①专项素质②专项技术③实战能力
羽毛球方向:①专项素质②专项技术③实战能力
足球方向:①专项素质②专项技术③实战能力
篮球方向:①专项素质②专项技术③实战能力
2.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高考。小学教育、电子商务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护理学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艺术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提前批。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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