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3-09-15 06:53: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推进《xx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罗阳”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隐蔽战线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化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切实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加强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深化“平安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点工程建设。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的宣传制止活动,“黄赌毒”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明显改善。

  (六)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减少火灾、交通事故数和死亡数,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七)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落实“综治八大员”。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制订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XX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全镇性检查考评。

  2、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定期对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镇综治办将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列入村(社区)、单位(企业)社会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其政绩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凡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达不到责任目标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案件多发,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对其评先、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党纪、政纪的,按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考核期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领导完成责任目标。

  中共XX镇委员会 村(社区)、单位(企业)

  书记:党支部书记:

  XX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委会、单位(企业)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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