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

安全部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3-09-16 15:48:11

  一、安全部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3、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控制安全隐患;

  4、积极开展SHE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对义务消防队员及外来入库人员的防火宣传、防火教育、安全告知等,提高全员SHE意识;

  5、加强对消防、环保和职业健康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6、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废渣达标排放;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消防演练等活动;

  8、加大对公司操作、维修等其它部门人员及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以上人员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的配戴情况等;

  9、加强对出入库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出入人员车辆符合公司要求;

  1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消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11、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12、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协助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3、作为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明确职责,切实履行。

二、目标:

  1、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按计划参加班组活动率达90%。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5、日常巡护、安全检查有效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部门主任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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