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区、市)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上海市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相应分值的,我校将予以录取。具体录取优惠方案详见下表:
注:
以上优惠分值均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上海市优惠分值为已按660分制折算后结果,无需再次折算)。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违规处理
对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作弊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向监察处反映。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复试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5.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八、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24:00。
2.发布初审结果:2018年4月30日。
初审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3.初试:2018年6月17日。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初试成绩及复试入围名单将于6月17日18:00前,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复试入围的考生请同时登陆下载《复试手册》,按时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4.复试、人文拔尖人才加试:2018年6月18-19日。
我校将于6月18日21:00前电话通知人文拔尖人才加试入围考生参加考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复试成绩及复核考试入围名单将于6月19日18:00前,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5.复核考试:2018年6月20日。
复核考试时间、地点将于6月19日18:00前,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复试结果查询系统发布,请复核考试入围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6.公示资格生名单:2018年6月22日前。
7.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8.录取:7月。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信箱:jijian@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