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株洲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株洲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一、2020年株洲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比例多少钱
株洲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不过对于广大参保人士来说,在对异地医保报销流程进行了解的时候,最好根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进行办理。同时如果是一些小病的话,就不需要进行办理。而如果是一些重特大疾病的话,在办理的时候,最好到所在地的医保部门进行了解。通常情况下,在办理异地医保报销的时候,所需要的时间相对要长一些,大约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报销比例:
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效率,从2018年7月1日起,市医保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由报结制改为受理制报销模式,即医疗费用不再现场报销,参保人不需在现场等待,报销时参保人按规定提交报销资料即可,市医保处审核资料后登记,报销费用自资料受理日起1个月内划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一、医疗费用报销提交资料
1、市外转诊转院费用报销
本人《医保手册》、发票原件、详细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转诊转院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者本人开户的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外地探亲住院费用报销
本人《医保手册》、发票原件、详细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探亲方户口复印件、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探亲关系证明、参保者本人开户的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出差住院费用报销
株洲医疗保险受理报销流程株洲医疗保险受理报销流程
本人《医保手册》、发票原件、详细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差证明、病历复印件、参保者本人开户的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费用报销
本人《医保手册》、发票原件、详细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参保者本人开户的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异地安置人员特殊门诊费用报销
本人《医保手册》、发票原件、发票对应的门诊详细费用清单、特殊门诊病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者本人开户的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料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需要费用结算单的,在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后执资料登记表到市医保处结算科前台领取;
2、参保人如存在商业保险二次报销等情况的,请先自行复印相关资料。
二、株洲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多少钱
株洲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一级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学生儿童: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学生儿童: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城镇居民门诊报销
参保居民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每次门诊10元内不报销,超过的部分,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3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学生儿童为150000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未100000元。
株洲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以下是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2.斗殴、酗酒、吸毒及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所致伤病的;
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