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7 11:07:3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成都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成都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设有起付线和封顶线。

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封顶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去年成都市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8918元,乘以6为233508元)。

根据报销政策,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成年高档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8%。

成年低档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学生儿童档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1、成年高档:在社区医院就诊报销95%,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87%、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82%,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68%;

2、成年低档:在社区医院就诊报销95%,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85%、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75%,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53%;

3、学生儿童档:在社区医院就诊报销95%,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85%、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75%,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60%;

起付线标准:社区医院100元;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过后超出的部分,若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将一次性报销住院费用。

2020年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在10000元及以下可报销77%;费用在10000-30000元(含),可报销80%;费用在30000-50000元(含)可报销85%;费用在50000元以上可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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