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柳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0 09:23:0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柳州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柳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Q1:具体的报销比例如何?

A1: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每次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由基金与个人双方分担,住院最高报销90%医药费,详见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Q2:急诊留观的待遇是什么?怎么享受?

A2: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金与个人双方分担,详见下表。

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并从急诊留观直接转入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为一次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住院规定执行。

Q3:慢性病入院治疗除了报销比例如何?

A3: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分担支付最高8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由基金与个人双方分担,详见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广西统一确定的29种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

Q4:为什么医药报销比例出现差异?

A4:除了定点医疗制度,为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降低医疗成本,划分了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比例。

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在一级及以下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在二级、市三级和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报销比例分别为70%、55%、50%。

住院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在一级及以下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在二级、市三级和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报销比例分别为75%、60%、55%。

Q5:“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后缴费多少?

A5: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2016年、2017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120元、150元。

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边境0-20公里城乡居民等)参保所需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Q6:对于贫困人口有什么照顾政策?

A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门诊慢性病治疗和住院治疗,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具体如下面两张表:

Q7: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怎么样?

A7:在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方面,柳州市参保人员经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自治区外门诊治疗特殊慢性病的,按本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比例支付;未经备案的,自治区内、自治区外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规定参照区级三级医疗机构执行。

城乡居民医保暂不开放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药店购药业务,即在异地药店购药不予报销。中药饮片支付范围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有关文件执行,经中医执业医师辨证诊治后开具使用。

异地就医慢性病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开住院发票可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Q8:异地就医结算具体怎么操作?

A8:2017年7月1日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精神,柳州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在柳州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科业务窗口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是在异地就医结算前,记得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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