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泰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1 20:03:5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泰州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泰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调整后,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排在全省前列。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预计每个结算年度增加支出1.5亿元。”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人社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人社献礼百姓”专题活动,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新政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01

提高职工医保大病医保统筹待遇

将大病统筹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5%;取消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40万元的封顶线,上不封顶。

02

提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为1万元,提高分段补偿标准。具体为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80%。

符合《关于实施市区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115号)规定的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万元降为5000元,分段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

03

降低职工医保目录中部分

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

将乙类药品原个人自付比例为20%、30%、40%、50%的药品分别下调10个百分点。

04

提高体内植入医用材料封顶线

由4万元提高至5万元。

05

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以上合规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全额支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作相应调整。

06

统一全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按原规定保持不变。

(2)合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统筹基金报销95%,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1%;

1.5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统筹基金报销96%,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报销95%。

转泰州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统一报销88%。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

上述政策调整后,原规定中的“恶性肿瘤患者自付比例减半”的政策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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