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那么安徽医疗保险报销有哪些新政策呢?安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什么规定?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肥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调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医保报销比例普遍提高10%左右,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新政策,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60%、70%、80%调整为70%、80%、90%,同时取消居民连续参保每年2%的奖励政策和一类低保、重度残疾人10%的优惠政策。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执行。
合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今年,合肥市继续施行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同时报销限额上不封顶。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是患者本人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二是代办人员报销,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三是18周岁以下患者报销,其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报销人员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