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异地工作,有为梦想到异地打拼的年轻人,也有为何子女团聚而长别家乡的老人。那么这些随迁养老的爸妈、在外打工的你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到底怎么办理?2018年青岛职工医保异地结算报销比例计算方法说明又有哪些内容?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的人员范围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④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第一步:跨省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第二步:就医信息通过联网平台传递。
第三步:本人持社保卡,到就医地医院住院。
第四步:出院结算时直接刷卡,医疗费用等信息被实时传送至参保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计算。
三、异地就医备案
据悉,青岛市异地就医备案网上申办系统面向全市参保人,可以支持“青岛智慧人社”APP、“移动医疗”APP、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青岛市一体化信息平台医院子系统等多种服务渠道。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如需办理异地就医业务,可以自助在手机上下载“青岛智慧人社”APP并成功注册登录后,点击医保图标按钮,点开异地安置审批菜单,正确填写异地定点城市、定点医院等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户籍页等证件电子版,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办。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在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办完转诊手续后,医院工作人员会通过业务系统将转诊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发送到人社部门完成申办。除了“青岛智慧人社”APP,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办。
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注意事项
1、使用新版社会保障卡结算,新版社会保障卡将作为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必须启用新版社会保障卡,新版社保卡在异地就医中起到支撑作用,是结算的唯一凭证。新申请异地安置备案的参保人在办理备案时,须携带已开通的新版社会保障卡;仍在使用旧版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尽快办理并开通新版社会保障卡。
2、异地安置前要进行医保登记备案,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前,必须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本地规定为其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青岛市医疗报销比例一览
青岛城镇职工门诊报销规定:1、一个医保年度门诊报销限额:1600元;2、报销比例:6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3、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即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
青岛城镇职工住院报销规定:
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也为20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5000元以下部分12%14%16%5000元至10000元部分10%12%14%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10%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5%补充说明1、个人负担后其余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负担。2、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3、超过社会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4、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5、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五、青岛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5000元以下部分??75%6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80%7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85%75%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85%补充说明1、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2、一个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3、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青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0%,定点医院50%;3、实行记账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退休人员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自负比例按在职人员自付比例的50%执行。4、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5、在职的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以及由定点医院实行年度费用包干管理的在职衰退型精神病患者,其统筹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5%,定点医院65%;3、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4、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5、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