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新整合完成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费用分为两个档次,即日起即可缴费。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月之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6个月未参保的新生儿,在入保时不仅需要交纳个人承担的费用,还要缴纳包括政府补助的每年每人360元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3个月之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 新生儿需6月内办理参保手续
11月4日,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孙主任告诉大众网记者,凡具有滨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持有本地公安部门出具居住证的人员),以及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均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有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资金和基金利息收入等构成。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2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00元,各级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补助360元。
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单位任选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不得办理退保险。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统一按二档100元缴费,但享受一档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对于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将由所在县区政府给予资助,且按一档缴费标准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后6月之内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办)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超过6个月未参保的新生儿,在入保时不仅需要交纳个人承担的费用,还要缴纳包括政府补助的每年每人360元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3个月之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截止12月31日 三种缴费类型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即可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在截止期期之前没有缴费的居民,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且缴费3个月之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