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最新滨州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新规(二)

发布时间:2023-09-13 17:58:52

记者了解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类型分为集中缴费、个人缴费、首次缴费三种。集中缴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或居住证以家庭为单位到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号码或者二代身份证号码到县区居民医疗保险的开户银行柜台社保服务窗口查询,选择缴费档次、缴纳社保费,银行给打印缴费凭证,各县区将陆续开通网上银行参保缴费系统,参保人员登录http://www.bzhrss.gov.cn,在网上服务大厅‘城乡居民社保网上缴费’窗口,凭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网上银行缴纳个人参保费;首次缴费,新生儿或未参见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人员,应先到户籍或居住所在乡镇(办)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手续,即可按以上方式缴纳个人参保费。

缴费档次决定保险待遇 最高可报销15万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定的药品、诊疗项目等目录。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由参保居民自付。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住院享受一档缴费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参保人员缴费水平和医疗保险待遇相挂钩,多缴多报。

2015年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包括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到15万元;参保人员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部分由个人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担,普通门诊医疗报销原则上100元封顶,按50%比例报销;乡镇卫生院200元起付线以上全报销;县级医院500元起付,低档缴费报销比例65%;高档缴费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分别按45%、55%比例报销。

参保人员患有癌症化疗等16中特殊疾病者,可要求申请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按规定可享受一定数额的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报销,刨宫产2000元,自然分娩报销500元,如有合并症或并发症,按正常住院比例支付。实行大病保险政策,人社部门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省统一规定向商业保险机构支付一定数额的大病保险费,为所有的参保居民购买,具体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全省统一招标后确定。如参保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自残、酗酒或者由第三方造成的伤害(车祸)等原因进行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报销不予报销。

外地就医应向经办机构备案 享受市同等级别医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往室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先向参保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提出转院意见,报县区经办机构备案。病情危急的可由定点医院开具转院证明,现行转院,在5日之内报经办机构备案,可电话备案。

外地务工、上学等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家当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填写《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定点医院登记表》,凭临时居住证、工资发放证明、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在参保地县区经办机构审核登记。住院时,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病区床位、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员可享受滨州市同等级别医院住院支付待遇。

参保居民正确施行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套取保险基金行为

为体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互助共济的性质,体现社会公平性,政策规定居民连续参保,参保一旦中断,以后再参保必须补足中断期间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部分,且缴费满3个月之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滨州市或参保人死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动终止,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定期审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所产生的利息纳入基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对违规使用、套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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