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及报销条件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23:00:11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在报销时,很多人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药品可报销,有些药品却不给报销,尤其奇怪自己不能报销的药品,为什么同样的医保,别人却可以报销。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我们全面了解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上海医疗保险门诊、门诊大病、住院报销比例一览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类别年龄段门诊急诊报销比例住院、急诊观察室
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
起付标准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
一级二级三级门诊大病家庭病床
在职职工44岁以下1500元65%60%50%1500元51万85%51万85%80%
45岁以上75%70%60%
退休人员69岁以下700元80%75%70%1200元51万92%51万92%80%
70岁以上85%80%75%
原退休老人300元90%85%80%700元51万92%51万92%80%
中人一档在职1500元75%70%70%1500元51万85%51万85%80%
退休700元85%80%75%1200元51万92%51万92%80%
外来从业人员
(缴费比例7%)
个人医疗账户用完为止,超出账户费用暂不可报销。1500元51万85%暂不享受


【说明】:
1、“中人一档”指199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
2、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3、医疗费在起付标准内的用由患者当年账户资金支付,超起付标准部分由医保和患者双方按报销比例共同支付。

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镇保)

类别时间段门诊急诊报销比例住院、急诊观察室
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门诊大病
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
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
参加镇保人员就业年龄段----第一次1168
第二次584
51万70%51万70%
59岁以下500元65%55%50%51万80%51万70%
60岁以上
(含60岁)
150元
【说明】: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类别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含家庭病床)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
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起付标准超过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超过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超过标准报销比例
中小学时和婴幼儿3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
大学生3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
19-59周岁人员5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
60周岁以上人员300元65%55%50%50元90%10080%300元70%
说明:过渡期内的大学生重病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全额报销。起付标准:一级机构50元,二级机构100元,三级机构300元。(过渡期:2011-09-01至2014-08-31)

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补助

类别门诊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
每年补助超过每年补助外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补助比例起付标准补助比例
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
外地医保落实人员150元500元85%80%75%按当地标准60%
外地医保不落实人员150元1000元50%
说明:接受住院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不得低于总费用的8%,低于8%不予补助。

最新医保报销相关问题

一、上海在职参保人员住院医保个人支付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2013医保年度内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二、奶奶被诊断为胆囊癌,现在重症监护室。奶奶参加的是上海居民医保。请问上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答:根据规定上海居民医保2013年度内报销比例分别如下:
1、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若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个人先现金承担300元自负段,超出部分一级医院个人支付35%,二级医院个人支付45%,三级医院个人支付50%;
2、若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三级医院个人自负30%。

三、本人长沙户籍,嫁到上海在上海上班,6月份产下一孩子。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但是缴纳了医疗保险,请问生孩子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规定您享受本市城保外来人员医保待遇。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分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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