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起付线
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金额全部进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 自付线以上0-5万元报销50%;
2. 5-10万元报销55%;
3. 10万元以上60%;
4.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不受病种限制,没有封顶线。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时间
报销的范围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不能报销的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1. 大病患者住院后,请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