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那么合肥退休金上调方案及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本文小编为你整理最新的合肥退休金上调方案的政策解读。
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自1月1日起,我省将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国家综合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了今年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与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比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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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与去年保持一致。
2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
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
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