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即将离开工作岗位的退休人员来讲,最关心的莫过于退休工资如何计算,因为退休工资会影响着我们未来的生活质量,会影响着我们未来的经济收入.很多人对于如何计算自己的退休工资就更加的不清楚了,那么接下来就让我和大家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吧。本文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内蒙古退休工资养老金怎么计算,2018年内蒙古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方法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早在3月份时就通知了2018年要调整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月份上海市率先公布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标准,5月份已经把调整的养老金补发给企业退休人员;6月份上海市事业单位开始补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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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往年内蒙古调整养老金时间来看,大概要7月初才会通知企事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具体办法;
不过这次调整养老金,人社部已经确定2018年企事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的标准在5%左右,如果按人均调整养老金大概在120元左右;
从上海市2018年调整养老金标准来看,跟2017年调整养老金标准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对缴费年限奖励由2.5元降低到2元;由原来按2.5%比例调整养老金,降低到2.1%;
其实这对我们退休人员来说影响并不大,我认识一位上海市退休人员相比,仅相差10多元;
所以预测今年内蒙古调整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内蒙古基本养老金发放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5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实行10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内蒙古新老养老金发放标准计算方法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D)×
A:2015年9月本人基本工资;
B:2015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D:2015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M:本人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不包括劳模等人员加发的退休费比例);
Gn-1:n-1年统一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职业年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计发。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本人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