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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最新消息,内蒙古退休工资上调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8 00:27:10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最关注的问题就是退休金上涨,那么内蒙古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最新消息有哪些?2018-内蒙古退休工资上调细则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8年8月6日,内蒙古刚刚公布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方案。总体来看,内蒙古调整方案几乎与2017年没有多大变化。下面带领大家看一下。

首先是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7元。跟2017年完全一致,没有变化。唯一的不同是,2017年有一项对于养老金低于700元的人,首先将养老金调整至700元后,再进行定额调整。可能由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提升,这类人群也没有了。然后是挂钩调整部分,又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缴费年限挂钩是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不足一年的缴费年限按一年计,因此凑足整年交费的人,不如多出一个月合算。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进行增加养老金。仅仅下降了0.2%,全国普遍下降0.5%左右。对于年满70岁的老人要增加30元。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每超过一岁额外增加三元。相当于80岁会增加30元。举个例子:缴费年限30年零一个月的退休职工,养老金2000元的话。2018年增加定额调整47元。按养老金水平比例调整36元。缴费年限调整46.5元,按31年工龄计算。合计,增加129.5元,增长幅度6.5%左右。超出全国平均增长幅度1.5%。所以养老金的调整方案,对于企业退休人员还是有一定程度上的照顾的。

本次调整,内蒙古有273万退休人员获益,其中企业退休人员22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7.3万。预计养老金将很快发放到位了。内蒙古决定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幅度达5%,惠及270多万名退休人员。据介绍,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按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特殊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

内蒙古明确规定: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7元;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按照生活费水平的1.8%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内蒙古对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予以政策倾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养老金标准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工作正在进行,包括北京、上海、湖北、江西、宁夏等多地都已经公布了今年的上涨规则。我们透过已经公布的地区,发现了今年养老金的上涨规定中不同之处。首先是全国统一上涨比例,今年已经是比例下降的第三年了,6.5%、5.5%到今年的5%。不过经济也同步平缓,没什么好说的。至于具体到个人的养老金上涨同样还是三部分,只不过细节上与过去有所不同。

第一部分定额调整:定额部分就是指给所在区域的所有人涨一笔钱,按人头算,没有条件。今年普涨部分各地普遍比去年稍少一点,比如今年北京市就比去年的50元少了5元,变成了45元。

第二部分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挂钩调整变化最大,首先是和去年一样的养老金与年限挂钩,调整比例基本和上年持平。但今年普遍多出了一个“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也就是说在注重缴费年限的“长缴多涨”的基础上,开始将“多交多涨”也放入了考量范围。这部分直接就是将去年的养老金按比例乘,是对养老金缴费档次高的人进行鼓励,今后缴费多少也能影响养老金的上涨了。

第三部分政策倾斜调整:高龄多涨,一般65或70岁开始算高龄,根据档次,年龄越高涨的越多。建国前老工人多涨,今年着重规定了这部分,单这一项,北京的建国前老工人每月就能涨400元左右。养老金过低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多涨,各地规定差距较大,但是帮助养老金少的老年人多领养老金是肯定的,体现了养老保险的精神。我们可以看出,养老金的上涨制度是在不断完善的,各种特殊情况基本都考虑到了,多做贡献的人养老金涨的多,同时,也要帮助养老金少的人。

注:内蒙古退休养老金调整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挂钩调整

1、按照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以纳入养老金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照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可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职生活水平2%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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