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庄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枣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枣人社发〔2020〕6号),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枣庄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4%,机关事业单位3.9%。本次调整共惠及枣庄市18.56万退休人员,年需资金约3.66亿元。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和省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职工等群体予以照顾。
本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枣庄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从2020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2020年山东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9号),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细则如下:
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http://Www.CreDitSaiLing.Com
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
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适当倾斜
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 (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此外,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如缴费年限不满35年,在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35年调整增加。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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