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省日前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衡阳52万退休人员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
继续统一采取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
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在此基础上进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同时,按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5%。
再向70岁以上老人倾斜。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养老金23元;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4元。
据了解,2020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还首次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完全一致,是进一步体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和公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统计,此项“调待”政策惠及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52万名退休人员,同比上年增幅约5.1%。其中,市本级13.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与调待,人均养老金达2750.52元,月人均增加137.8元。
目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人社等部门全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此次“调待”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特别是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正加班加点,确保7月底完成“调待”发放工作,并将今年1月以来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