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
待遇调整补发从2017年1月1日起
对于衡阳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具体内容又有哪些
养老金的发放具体都调整了什么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之后再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计算增加养老金。
1、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按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
上述两类群体中,原因工残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将全部按145元调整增加。
即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据统计,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约38.9万名退休人员,其中市本级13.2万名退休人员参与调待,每年将新增养老金支出约2.45亿元。调整后,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增幅超过全国5.5%的总体调整水平。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年检认证后养老金发放工作,确保认证工作平稳开展,市社保处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年检认证时间,根据各自上年度的年检认证时间而定,超过12个月的,系统自动停发。同时,每月18日之前认证的,所有养老金当月发放;18日之后认证的,所有养老金将随同下个月养老金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