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自2020年1月1日起,东营市人社局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此次调整是东营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职)手续人员,惠及全市6.41万名退休(职)人员。目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正在积极进行各项调整落实工作,预计7月底前到账。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以下两部分挂钩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职务层级挂钩。具体挂钩方法分为2类:
企业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挂钩调整(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5年的按35年调整增加)。15年(含)以下的部分, 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0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0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职务层级挂钩,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职务(岗位、技术等级)调整系数确定按月增加额。
(附《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岗位、技术等级)调整系数表》)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