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按照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近日,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各级经办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困难,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圆满完成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共为符合规定的74751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5.9元,已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按照规定,此次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标准为: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3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510元的补到3510元。
晋城养老金是否上调
从1月1日起,晋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即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又增加5元。
晋城区、泽州县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8元;阳城和沁水县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8元;高平市、陵川县由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1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8元。此次提标惠及全市32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