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31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我市26557名企业退休人员和5935名“五七工、家属工”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和补发工作全面完成。
这次调整养老金,是自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6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依据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和实际年龄,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对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在普遍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一是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二是向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通过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人均增加162.30元/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3370.50元/月,“五七工、家属工”人均增加71.65元/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1218.27元/月。
2020年1月至7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和8月正常发放的养老金一起于8月7日足额发放到位,9月起养老金仍于每月20日左右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