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日前兰州市政府下发《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不同缴费标准,省、市、县三级财政将给与不同的补贴;此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的可跨省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其中选择500元及以上个人缴费的省级政府补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政府补贴:不同档次补贴各有标准
省、市、县(区)级财政统一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选择100元400元档次缴费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5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财政分别按照档次每人每年补贴10元、20元、30元、40元,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元、10元、15元、20元。
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省级、市级、县(区)级财政分别给予补贴。
其中,选择500元-1000元档次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元,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5元;
选择1500元档次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