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2019年石家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6 01:25:20

市人社局将今年的3月26日至30日确定为2018年12333宣传周。宣传周期间,市人社局将深入到社区、高校、企业、农村等地,深入宣传医保、社保、创业等有关政策。本报也将连续开设专版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大力推动我市户籍人口全覆盖。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养老保险政策,主动参加养老保险,我们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1、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答: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

2、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答: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3、如何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暂停缴费手续?

答:参保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需要暂停缴费的,参保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办理人员暂停缴费手续:

参保职工同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在市级范围内参保单位间流动的,或本人参保身份需变更(由参保职工变为参保个人)的;参保职工跨统筹范围或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参军上学、劳教判刑的和其他政策规定需要暂停缴费的。

参保单位应在当月8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参保职工暂停缴费,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4、参保单位如何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答:因参保职工死亡;丧失国籍离境定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自愿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等原因注销登记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应在当月8日至月底工作日内,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注销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供养)人员注销登记表》,并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丧失国籍离境定居手续;到龄缴费不足15年自愿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等材料。

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

(一)统筹范围内转移

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省内企业间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跨省转移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1)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业务:

(1)已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需要将原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的;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本省为待遇领取地,需要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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